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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民进北京市委建议深化农村建设用地改革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1-02-25 09:15 北京政协

来源标题:【提案摘编】民进北京市委建议深化农村建设用地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聚焦首都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贴近民生实事,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尽责。立案的1271件提案涵盖了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进一步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知情度和参与度,便于各界群众“看提案、知提案、评提案”,进而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北京政协”微信公众号通过【提案摘编】栏目,陆续刊发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部分提案内容,敬请关注。

【关于深化农村建设用地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提案】

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是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核心问题。当前,北京农村建设用地改革面临巨大压力。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到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从现状用地2921平方公里减量到2760平方公里,农村建设用地成为北京市“瘦身健体、减量提质”的主战场。

针对农村建设用地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民进北京市委提出三点建议。

目的

农村建设用地改革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严格空间管控,尊重和保障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给土地赋权、给农民赋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现状

0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依然没有破题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不完善、租赁使用不透明、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地理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真实等问题制约市场化改革。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入市、交易方式、定价标准、交易规范、村集体和农民权益分享机制等,还未形成市场化机制;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还没有实现同地同权同价。在建设用地筛选、使用和监管评估等环节上缺乏指导,每亩用地成本每年达到数十万元以上。集体建设用地仍大量处于闲置状态。

02 乡镇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推进难度较大

拆建政策执行难度大,特别是生态涵养区“拆五还一”执行难;试点乡镇自身缺乏融资手段,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尚未建立合理的企业、集体、农民利益分配机制;办理路径不清晰,农用地转用程序复杂、周期长,导致“点状供地”落实不到位;建设项目主体限制因素多,原则上需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或镇级联营公司,同时较高的手续费、土地租赁费也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形成制约。

03 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划定不合理

北京市五分之一的平原村庄,集聚了五分之四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但现行分区规划把集体建设用地减量指标均衡分摊到乡镇、村,导致生态涵养区基本无集体建设用地,经常出现新产业项目无地可落的尴尬局面。此外,在规划编制和建设用地指标划定过程中,未能充分征求村级意见,集体产权人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此外,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预留5%建设用地指标未落实,存在将建设用地指标倾向用于非农业项目的现象。

分析及建议

01 加快推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搞活农村土地市场

加快落实农村土地“村地区管”指导意见,推动各区尽快建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健全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实现“应登尽登”。对商业和产业开发征地,应遵循市场原则,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确保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建立各区和全市统一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数据平台和土地交易市场,实行网上审批,简化办理手续。

02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加大统筹力度,在分区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按全区、全乡镇逐级统筹考虑差异化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生态涵养区规划要兼顾生态保护和居民生产生活、经济发展需求,预留好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开发边界。加强乡镇统筹,适当调整“拆五占一”政策,确保生态涵养区产业用地指标。推动不同类型产业用地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尊重和保障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03 大力创新点状供地方式

借鉴国内先进经验,依法完善相关政策、制定点状供地规划,推动点状报批、点状布局、点状征地和点状供地模式落地,明确乡镇村用地面积、人均指标。减少办理手续费和租赁费, 降低供地成本,支持三农产业发展。健全土地复合利用政策,在规模可控、设定标准、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允许不破坏耕作层的临时性设施使用非耕农用地(林地等),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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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宇(QL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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