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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编|民建北京市委建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 促进《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更好实施

2021-02-23 10:31 北京政协

来源标题:【提案摘编】民建北京市委建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促进《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更好实施

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聚焦首都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贴近民生实事,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尽责。立案的1271件提案涵盖了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进一步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知情度和参与度,便于各界群众“看提案、知提案、评提案”,进而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北京政协”微信公众号通过【提案摘编】栏目,陆续刊发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部分提案内容,敬请关注。

【关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促进《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更好实施的提案】

2020年12月18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列为八项重点任务之首,并特别提出了增强基础科技战略力量、优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提升科技应用生态构造能力三大任务,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科技创新中心指明了建设方向,勾画了布局蓝图,创造了难得机遇。《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法治保障。

但我们也必须承认,与北京市丰富的科教资源、人才资源、产业资本等得天独厚的优势相比,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的能力还明显不足。针对现实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短板及障碍,民建北京市委提出四点建议。

目的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环境,促进《条例》更好实施。

现状

01 在“有的转”环节,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

北京虽有丰富厚重的可转化、待转化的科技成果资源,但需求侧存在产业升级“卡脖子”现象,配套服务碎片化,真正落地的产业化项目较少。

02 在“有权转”环节,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缺少保障;

由于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等规定,科技创新人员对技术成果的转移转让一直担心有“红线”从而采取保守做法。

03 在“愿意转”环节,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不足;

高校、科研院所的考核体系仍然存在重论文、重专利现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在人员规模和市场化运营等方面存在不足,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推动力度薄弱。

04 在“转得顺”环节,缺少全链条的配套服务。

缺乏技术产品的中试环境、资本对接、法务支持、应用推广支持,缺乏专业的第三方应用平台,缺乏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服务体系。

分析及建议

01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机制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建设科技成果供给侧和项目市场化服务在北京、产业化落地在全国的三段一体化联动的生态产业链体系。

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攻关;对于行业共性问题,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产业链的上下游,把单点的核心技术串成一个完整的行业解决方案,从而从本质上打通从技术到市场的道路。

02 建立对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建议赋予成果完成人对成果转化更大的决策权。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对该成果的转化推广享有与所在单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在单位发挥支持、服务作用,减少行政力量对成果转化的干预。

03 建立财政引导、社会参与的成果转化投入机制

建议政府通过定向课题立项对企业增援,经费按照一定比例匹配,避免广撒网的空泛资助方式,把钱用到刀刃上,鼓励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建议北京市创新基金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在北京实施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15%的风险补偿,同时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列入高校教师考评指标。

04 建立成果转化全链条支持机制

建设集政策服务、研发中试、市场对接、法务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大力支持行业技术转化的中试场地、测试环境建设,同时可以考虑保留一部分高端制造业,缩短新技术的测试周期。

建立公开透明的技术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完善各类信息。把各种技术发明、技术需求、投资意向等根据各自意愿做成公开交易模式,公开、自愿议价,实现多赢。

政府带头为新技术提供合适的测试环境和场地。对于领先国际同行并且有广泛应用潜力的技术,对技术发明单位以及应用该技术的第三方国内企业,考虑减免税收等方式加以鼓励,以此形成良性生态循环。

北京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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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宇(QL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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