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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渠论坛|以法为尺,别让医护为“无理投诉”买单

2026-07-31 16:38 千龙网

两则反差鲜明的医疗场景,戳中当下医患关系中最刺眼的痛点:一边是护士抢救后汗透衣背、仅离岗两分钟更换衣物,被家属夸大为“脱岗半小时”而遭解聘;另一边是医生连台手术后下午3点才吃上冷饭,被讽“喝下午茶”。事件表面是投诉,内核却是普法课题——投诉权不能被滥用,用人单位解聘更不能绕开法律。

从劳动法看,医院单方解聘须过“三关”:事实关、制度关、比例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方可解除;且规章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用人单位对解除合法性负完全举证责任。护士抢救后更衣系生理与院感工作所需,离岗2分钟、无延误、无损害,即便未交接亦属轻微流程瑕疵,与“严重违纪”相去甚远。直接顶格解聘,既有违过罚相当,也涉嫌违法解除;若查实,护士可主张继续履约或按第48条、第87条索要双倍赔偿。

从医患秩序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处理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患者及家属当然可反映诉求,但投诉是调查起点而非定罪结论;凭主观感受夸大事实、未呼喊即断言“无人应答”,不属于受保护的批评监督,而是把焦虑包装成侵权。部分三甲医院表态“不受理无理投诉”,正是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合法、公正”原则的回归。

医护不是不需进食休息的机器,法律亦不为“谁闹谁有理”背书。医院若遇投诉不核监控、不辨真伪,牺牲一线工作人员息事宁人,既伤队伍人心,也放纵零成本诬告。理性就医、依法维权、依章管理——三者同向,才算真正读懂这2分钟的分量。(张艳)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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