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如何评价人才,至关重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这既是让人才评价回归本质的必然选择,也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重大课题。在特定发展阶段,以论文数量、职称高低、奖项大小、人才“帽子”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方式发挥了一定的标准化评价作用,但随着科技创新形态不断迭代、人才发展场景日益丰富,单一化、量化式的评价模式逐渐显现出局限性,易催生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倾向,与人才发展、科技创新的现实需求不相适配。因此,破除“四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然而旧标易破,新标难立。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于广大用人主体而言,创新能力、实际贡献本就是抽象且多元的概念,既没有统一的量化公式,也难以用单一指标衡量,如何将其转化为可操作、可衡量、可信赖的评价细则,成为最大难题。尤其是在特殊人才领域,比如基础研究人才的创新潜力,往往需要长期积累、久久为功,难以在短期内看到显性成果;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打破了传统学科边界,现有评价体系难以精准适配;非共识研究挑战固有认知,很难获得即时认可。这些领域的人才评价,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更需要加大探索力度、大胆创新实践。
立好人才评价“新标”,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久久为功。要突出多元性。充分赋予用人主体评价自主权,立足行业特性、岗位需求、人才类型,量身定制评价体系,不将人才“帽子”的数量层次和论文、专利、奖项等量化指标作为直接依据,摒弃“一刀切”“一把尺”的僵化模式,让评价真正贴合人才工作实际。要突出实效性。在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中不看学历、不看职称、不看出身,重点考察完成任务的思路和潜质。薪酬分配政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要突出包容性。建立长周期评价机制,给予基础研究、前沿交叉、非共识研究等领域人才充足的试错空间、成长周期和资源保障,不将短期成果作为唯一评判标准,不苛责探索中的失误,不忽视默默的长期坚守者,让潜心钻研者受尊重、实干奉献者得实惠,不断激发创新创造的动力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起磅礴的人才力量。(卫国强)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如何评价人才,至关重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这既是让人才评价回归本质的必然选择,也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重大课题。在特定发展阶段,以论文数量、职称高低、奖项大小、人才“帽子”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方式发挥了一定的标准化评价作用,但随着科技创新形态不断迭代、人才发展场景日益丰富,单一化、量化式的评价模式逐渐显现出局限性,易催生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倾向,与人才发展、科技创新的现实需求不相适配。因此,破除“四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然而旧标易破,新标难立。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于广大用人主体而言,创新能力、实际贡献本就是抽象且多元的概念,既没有统一的量化公式,也难以用单一指标衡量,如何将其转化为可操作、可衡量、可信赖的评价细则,成为最大难题。尤其是在特殊人才领域,比如基础研究人才的创新潜力,往往需要长期积累、久久为功,难以在短期内看到显性成果;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打破了传统学科边界,现有评价体系难以精准适配;非共识研究挑战固有认知,很难获得即时认可。这些领域的人才评价,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更需要加大探索力度、大胆创新实践。
立好人才评价“新标”,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久久为功。要突出多元性。充分赋予用人主体评价自主权,立足行业特性、岗位需求、人才类型,量身定制评价体系,不将人才“帽子”的数量层次和论文、专利、奖项等量化指标作为直接依据,摒弃“一刀切”“一把尺”的僵化模式,让评价真正贴合人才工作实际。要突出实效性。在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中不看学历、不看职称、不看出身,重点考察完成任务的思路和潜质。薪酬分配政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要突出包容性。建立长周期评价机制,给予基础研究、前沿交叉、非共识研究等领域人才充足的试错空间、成长周期和资源保障,不将短期成果作为唯一评判标准,不苛责探索中的失误,不忽视默默的长期坚守者,让潜心钻研者受尊重、实干奉献者得实惠,不断激发创新创造的动力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起磅礴的人才力量。(卫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