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居)民朋友:
液化气安全关系到您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做如下提示:
一、请您使用北京市供气网点提供的液化气,自觉抵制外地网点和走街串巷游商售卖的液化气,坚决拒绝使用液化气瓶串气。
二、请您按照安全规范使用液化气,购买合格的灶具和配件,定期检查连接处是否漏气,及时更换连接软管。保持室内通风,液化气瓶远离火源、热源存放。使用天然气的房间不要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
三、如果您将房屋、大棚、厂房出租,请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并告诉承租人要严格遵守液化气安全规定、禁止违法储存、销售液化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若承租人在您出租的建筑、场地内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发生事故,您将负连带责任。
四、如果您发现有人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请您向漷县镇政府反映,联系电话:80586123。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