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税务局按照市政府“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的要求,对标国际、立足实践,推出综合申报。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税、一张凭证”。
综合申报是税务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各相关税种纳税期限、流程资料、填写要素的重新梳理和整合,切实减少企业纳税次数和办税时间,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在此基础上,市税务局提炼出10个高频字段,企业填写后即可自动填入申报表各列,为企业提供更加简化便利的申报模式,进一步减轻缩减办税时间,提高填写质量。
北京市税务局充分尊重纳税人现有办税习惯,将原按月申报缴纳的印花税调整为按季申报,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合并为按季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保持按半年计征不变。4月、10月实现五税种综合申报;1月、7月企业仅需三税种综合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仍保持半年申报,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省纳税时间、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有较大帮助。
北京市税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以“首善标准”高质量做好综合申报的落实推广、宣传辅导和成效检验等工作,为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和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