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官
作者小传
金生官,汉族,1946年11月出生,江苏江阴人。1970年毕业于北京矿业学院。曾任北京市委工业部干部处副处长、处长,北京市东城区委副书记,北京工美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北京纺织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副董事长,北京市委工业工委书记,市经委主任,市国防科工办主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2年,金生官在任北京市经委主任期间,主持制定了《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并于2002年7月16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0日起施行。《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为北京市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对促进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讲实话、干实事是我的工作准则
我出生在江苏省江阴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我是在党的教育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对党始终怀着深厚的感情。我小学时担任少先队大队长,初中时加入共青团,高中时担任团委副书记。1965年8月28日我进入北京矿业学院读书,3个月后我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回顾自己的一生,我觉得自己没有辜负党的教育和培养。我在学校认真学习,是个好学生;在企业努力工作,是个好工人;担任领导职务以后,讲真话、干实事,应该说也是一个得到大家肯定和拥护的干部。
我的工作经历是这样的,1969年我到门头沟煤矿参加劳动,1970年毕业分配留在了煤矿。因为我学的是机电专业,就在煤矿先做了两年多机修车工。
1973年我到技术科工作,没过多长时间又被调到组织干部科,1976年任副科长。1978年我到北京市委工交办政治部干部处工作,这个部门的名字改了很多次,先后叫北京市委工交办政治部干部处、北京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北京市委工业部干部处,我于1983年任副处长,1984年任处长。
那段时间,我先后在叶林同志、张彭同志、邢军同志、王大明同志和刘才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工作。1986年我担任东城区委副书记。我后来基本上三年变换一个工作岗位,在工美集团工作三年,在纺织总公司工作三年,担任市委工业工委书记三年,兼任市经委主任三年,直到2003年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2008年离开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