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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同意查询个人信息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被罚5万元

2016-12-21 11:47 千龙网

千龙网12月21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未经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罚款5万元。

烟银罚字【201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违法行为类型为未经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查询个人信息。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烟银罚字【2016】8号、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宋玉凤、杨超也因未经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分别被处以1万元罚款。

三份处罚书均显示,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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