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政务> 正文

丰台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关于五环外禁放区域告知的公告

2020-01-17 11:26 千龙网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文件的要求,我区在五坏外设定2处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是长辛店棚改区:东至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西红线,南至赵辛店跨线桥,西至京广铁路线,北至长辛店大街北口(现状现代叉车销售部南墙)。二是丰台区云岗空气质量监测站:东至太子峪路、南至长青路、西至大灰厂路与西六环交汇处、北至长兴路与西六环交汇处。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按照要求关注并严格遵守。

丰台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张晓宇(QL0001)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