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2日讯 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发布的青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存在个人贷款被挪用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青岛银监局处以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6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2017-07-12 17:1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12日讯 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发布的青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存在个人贷款被挪用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青岛银监局处以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6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